2021年6月,犯罪嫌疑人薛某虎偶然通過朋友獲悉被害人李女士的丈夫因涉嫌尋事滋事罪被逮捕,其為能償還自身債務,對李女士聲稱認識公檢法領導,能找關系讓檢察院以不構成犯罪、不予起訴等理由將李女士丈夫從徐聞看守所釋放出來,但需要40萬作為辦事費用,慌亂無措的李女士以為自己遇到“貴人”,對其信以為真,為盡快將自己丈夫“撈”出來,多次給犯罪嫌疑人薛某虎轉賬共計40萬元。
犯罪嫌疑人薛某虎收到錢后,將詐騙的錢大部分用于償還其個人債務以及日常消費,僅用5萬聘請律師用于充當李女士丈夫案件的辯護律師。2021年8月,李女士丈夫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李女士向薛某虎索要回40萬元,犯罪嫌疑人薛某虎以各種理由推脫。2023年1月17日,未收到退款的李女士這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隨即到徐聞縣公安局報案。
當遇到親友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時,請一定要保持冷靜,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查明真相。法律面前無特權,司法公正不容侵犯,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尋求幫助,切勿相信他人可以“找關系”的說辭,掉入“撈人”的騙局。
擬稿|卓永泉